為什麼NCC對郵寄射頻器材加徵規費?
發表日期:2025-02-08
壯世代網軍洗了兩天NCC收射頻器材規費750元這件事,剛剛看王鴻薇也上車了。很好,我就是在等國民黨立委上車要來發文打他們臉。
首先,電信射頻器材本來就是管制的,一般大眾使用的第二類射頻器材,像是手機或是會用到藍牙、wifi功能的電子用品等,依法都受管制。製造或輸入的廠商都得去實驗室檢驗,拿檢驗報告向NCC提出審驗,合格之後才能在台灣販售。以廠商進口器材為例,廠商去找實驗室檢驗,一張證書大約是6萬元。
但是自用的情形,也就是譬如你從國外買iphone或藍牙耳機自己帶進來的情形,是不需要查驗的,根本不需要送NCC查驗,自然不會有什麼規費的問題(但你一次帶超多隻,顯然不是要自用的情形另當別論)。現在壯世代網軍在那邊混淆視聽,講說什麼在國外買手機帶回台灣自用都要被收射頻器材審驗的規費,那完全是在造謠!
那到底什麼情形會有750元的規費?講的是「海外郵寄」的情形。依規定,郵寄2部器材以下的射頻器材走的是快速通關,收件人不需要到NCC臨櫃辦理查驗;至於3部器材以上的情形,則是要到NCC臨櫃辦理,這個從過去就是有在收規費。
現在NCC加徵規費的部分,是「郵寄2部器材以下射頻器材的情形」,這種情形以前不用收規費,但是現在要收750元規費,這個才是真相,並不是所有海外自己帶入國的射頻器材都要收這750元的規費。至於為什麼NCC決定對郵寄2部以下射頻器材的情形加徵規費?這是因為近年來很多代購商知道這個漏洞之後,全部都化整為零,不再用自己的名義郵寄射頻器材入國,而是用買受人的名義將器材寄送到國內,這麼一來代購就不需要自己去申報查驗,而且因為在2部以下,所以買受人也不需繳納查驗規費,而這個的量非常大,已經大到成為NCC日常業務的負擔了,因此才新增了這個收取規費的項目,一方面這是依規費法第7條向使用行政服務者收取行政規費,二方面也是避免射頻器材的管制被不當架空,如果是代購進口,就應該走進口的管制,而不是化整為零假裝是收件者自用郵寄輸入。
然後現在王鴻薇跟著上車在那邊吵說NCC不該收這規費,妳是忘了NCC的業務費被你們藍白刪到剩多少了是不是?一方面刪NCC的業務費,另一方面又叫NCC不能就審驗項目收行政規費,你們到底是要怎樣?然後你們是鼓勵代購商都繞過射頻器材管制,大量用這種方式進口是不是?這種爛委就是欠罷免,望周知。
最後補個小八卦,根據約聘離職的人轉述,NCC做射頻審查的科因為業務量太大,最近兩年內就有3個人降轉出去,還不包含約聘僱離職的。現在NCC業務費被砍掉,還留著人的工作量,可以說是雪上加霜。那些砍NCC業務費的立委們,現在突然關心起民眾買水貨的權益了,那誰來關心這些工作量過多的公務員及約聘僱員工?
最後的最後再補充一點:壯世代一堆人在那邊洗維修滑鼠,答案在這張圖。只要證明是國內購買的維修是不收規費的,如果被收了也可以申請退費。這個可以加強宣導,但不是他們造謠的藉口。對了,那個宣傳費用又是被誰砍掉了?